一、招聘项目及计划
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模不得超过学校上年度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集体项目招生人数不得超过项目规程规定的单边最高人数。
项目
项目组/岗位/男女比例及对应名额
入学人数(0-48)
田径(男子)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5000 米、10000 米、110 米栏、400 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竞走
0-21
田径(女子)
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5000 米、10000 米、100 米栏、400 米栏、跳远、三级跳远、跳高、全能、竞走
男子篮球
向前
中心
后卫
0-5
0-3
女子篮球
向前
中心
后卫
0-5
0-3
男子足球
(不包括五人制足球)
向前
前卫
后卫
守门员
0-11
0-5
0-2
乒乓
男人
女士
0-6
0-2
0-4
注:以上为计划招生专业,考生不得报考多个专业。公共资格认证名额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本着择优录取、不达标录取的原则全运会足球比赛要求,若某专业达不到认证要求的考生,则取消其计划或转为其他专业。
二、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 注册要求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规定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考试:
(1)足球项目报名条件:高中毕业、持有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证、高中期间获得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运动员。全国性比赛包括:全国高中足球锦标赛、全国中学生足球协会杯足球锦标赛(甲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全国总决赛、全国学生运动会足球项目(中学组)、全国青少年足球超级联赛、中足协杯U系列赛、全运会足球比赛。
(二)田径、篮球、乒乓球项目报名要求:
①9月1日起,田径项目获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选手、篮球项目获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选手、乒乓球个人或双打项目获省级比赛前三名或全国比赛前八名的选手。
②2019年1月1日内,在全国性(或国际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集体项目主力队员或个人。乒乓球项目限于个人或双打比赛。
2. 注意事项
(1)考生运动员等级证所列运动项目须与报考我校运动项目一致,田径项目与分项目须严格对应。
(2)持同等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学习证明及成绩单,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协助确认资格。未经确认的具有同等学历证书的考生不得报考。
(3)参加高水平运动员考试的考生,须报考其原籍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具体要求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执行)。
(4)凡参加过限制性项目的考生,不得报名参加我校体育测试。限制性项目按照第十四届全国学生运动会竞赛规则定义。
三、录取办法
1. 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提示填写、上传相关内容和材料。上传的个人照片须为2022年高考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或未经过后期处理的高中毕业年级照片。未按要求填写或信息不齐全的申请材料将被视为无效。网上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月12日24时。
2. 邮寄材料
报名人员须于2022年1月15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我校体育处(其他形式恕不接受),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收件人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体育处)。信封上请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并注明所报项目。已提交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考生可于2022年1月20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状态查询栏查询材料寄送状态。
邮寄材料包括:
(1)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打印、由学生本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原件。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获奖证书复印件。
(3)比赛节目册封面及个人页、相关成绩册封面及个人页、比赛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足球项目考生还须提供相应比赛首发阵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单场比赛首发场次须不少于3场)。
复印件必须清晰,以上证件及文件原件将于报名时查验。以上报名要求中“高中”及“过去三年内”取得的各项体育成绩、证书及证明,报名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1月12日)。如已取得相关证书但主管机关尚未颁发者,应提供发证机关相关证明。
3.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要求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名单将于2022年1月28日后在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报名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4.付款
经初审通过的考生须于2022年2月15日24时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用,篮球、田径等校内测试项目在阳光高考平台上缴纳。
5. 测试
我校将针对篮球和田径项目的考生举办专项测试。测试时间和内容将在NCU招生网站()上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男足、乒乓球等项目统考初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规定报名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统考,我校不再组织足球、乒乓球专业考试,全国统考及缴费安排由国家体育总局另行通知。
六、招生资格及录取办法
(一)我校综合考虑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考生专业考试成绩,经本科招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确定2022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人选名单。合格人选经其出生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无异议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最终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优先录用人选。
(2)符合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单招条件的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其他考生须按照其出生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要求报名参加高考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3)对少数篮球、足球(全国统考)、田径项目专项考试成绩优异、真正具有发展潜力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达到原籍省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线的65%即可录取,录取名额不超过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已取得国家一级、硕士、国际硕士职称且在篮球、足球(全国统考)、田径等项目专项考试中成绩优秀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可申请参加全国统一文化课考试(具体信息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查询相关信息)。成绩合格的全运会足球比赛要求,经我校专家评审组评审后予以录取,拟录取名额不超过我校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其余已确定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候选人的考生全运会足球比赛要求,其高考成绩须达到原籍省份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方可录取。
(四)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已进行本科招生合并或高考改革的省份,参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部分省份对少数体育类专项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设定了学业成绩控制分数线的,相应政策对应的分数线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为准。
四、其他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由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牵头,本科招生办公室、体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招收工作进行监督。
3. 考生参加考试前须签署《反兴奋剂承诺书》,拒绝签署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如考生原籍省份将高水平体育项目纳入省统考,考生须参加考试并合格方可享受我校优惠录取政策,具体规定以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为准。
5.考生入学后须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的教学、训练和比赛活动。学校将与相关拟录取考生签订协议,明确录取后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的义务和责任。
6.考生若有违纪、作弊或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核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并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备案,空缺学位不再补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