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年
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通知
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文体旅游局)、苏州工业园区宣传统战部高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各直属(托管)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足球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建设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为指导,全面推动青少年校园更加广泛、深入、健康发展为促进我市足球事业发展,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竞技水平,扩大足球人口规模,现将我市2023-2024年度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安排
1、校内比赛阶段(2023年9月-2023年11月):各学校开展校内班级足球联赛。
2、分区阶段(2023年11月-2024年1月):各分区举办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
3、决赛阶段(2024年1月-4月)。
二、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 各赛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的重要性,把开展足球联赛活动作为活跃学生课外生活、培养学生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广泛开展。 制定团组织实施方案,加强领导,切实落实团活动。
2、精心组织。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长学校、赛区要引导班级、学校组建足球队,充分利用体育课和阳光体育活动时间开展训练,动员各班级、学校广泛参与,保证广度。以及参加团活动的班级和学校的竞赛。 每场比赛,做好参加赛区和城市决赛的选拔队伍工作,提交学校和赛区比赛的总结、秩序册和成绩单。
3、确保安全。 各学校、赛区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活动时,必须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身体因素、场地设备等,因地制宜地开展。 联赛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联赛活动顺利开展。
4、加强宣传。 各学校、赛区要加强宣传,组织参赛班级和学校利用队名、队徽、队旗等团队文化氛围营造活动,充分调动学生、教师、家长支持和参与青少年校园的积极性足球活动,及时宣传报道联赛的发展情况和活动中出现的积极典型,营造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3-2024年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则
2.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决赛报名表
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体育局
2023 年 9 月 21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附件1
2023-2024年苏州市
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总则
主办单位:苏州市教育局 苏州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级市(区)教育、体育行政部门
比赛时间:2023年9月-2024年4月
比赛地点:待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联赛的宗旨是促进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更加广泛、深入、健康发展,提高青少年校园足球竞技水平,扩大足球人口。
第二条 2023-2024年度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分为预赛和决赛。
第三条 联赛名称为“2023-2024年度苏州***赛区市(区)长杯”青少年校园足球比赛。
第四条 决赛由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管理,预赛由各县级市(区)主办单位组织管理。
第二章 资格、注册、资格审查
第五条 资格
(一)运动队
运动队由参加比赛的各校在校学生组成。
(二)运动员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学校的在校学生。
第六条 登记
(一)报名参加运动队,须准确填写以下内容(附件2):
1.运动队名称(学校全称+队名,统一制服)
2、运动员姓名及照片(六个月内拍摄的一寸白底证件照)
3.运动员的球衣号码
注:每队必须有自己的队旗(尺寸:3号旗)
上述内容必须准确印制在今年各级校园足球联赛的赛程本上。
(二)校园足球联赛实行一次性报名,各运动队报名人数须按照竞赛规定进行报名。
(三)报名运动员年龄按团体报名。
(四)报名运动员的球衣号码在本年度比赛期间不得更换。 因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五)今年预赛和决赛期间,注册运动员只能代表原报名参赛的学校参赛,不得代表其他学校运动队参赛。
(六)报名运动员须持有具有健康检查资质的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证明其在比赛期间健康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效。 若参赛队员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须将材料复印件连同报名信息一起提交给当地组委会。
(七)进入决赛的运动队,各队须指定一名作风督导员(领队可兼任),担任所在学校的领导,负责比赛期间的作风纪律管理工作。团队的参与。
第七条 资格审查
(一)预赛阶段,运动员必须提交预赛组委会确认的参赛证明供审核,否则不予参赛。
(二)决赛阶段,运动队须出示参加预赛时的名次簿、成绩簿、运动员二代身份证原件、打印的学生证(加盖学校公章)照片上)、县(区)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报组委会审核。 证件不齐全或者不符的,不得参加。 同时校园足球联赛,球员在赛前必须接受对方球队比赛作风监督员的检查。
第三章 竞赛办法
第八条 比赛场地
(一)预赛地点由当地主办方确定。
(二)决赛地点由竞赛组委会按照相关程序选定。
第九条 分区
区级比赛分为十一个赛区:张家港市赛区、常熟市赛区、昆山市赛区、太仓市赛区、吴中区赛区、吴江区赛区、相城区赛区、苏州区赛区赛区、工业园区赛区、高新区(虎丘区)赛区、市直赛区。
第十条 竞赛规则
(一)预赛应以周中和周末的主客场比赛为主。 比赛时间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确定。 参赛球队原则上不少于8支,比赛场次原则上不少于16场。 预赛规则参照决赛规则。
(二)决赛比赛规则(详见第四章)。
第四章 决赛比赛规则
一、比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2024年1月至4月
(二)比赛地点另行通知。
2. 资格
(一)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男子、女子)组
共有16支球队,包括上届总决赛前六名(如无法参加,则按顺序补上)和今年各赛区第一名(如上届前六名)决赛按顺序填写)。
(二)初中、小学A、B(男女)组
上届总决赛前三名(如无参赛者则按顺序填满)及今年各分赛区前两名(市赛区除外)及市赛区第一名(如无参赛者)上届总决赛前三名,按顺序填写),共有24支球队。 同一赛区的队伍数量不得超过4支。若该赛区参赛队伍在上届决赛中取得前三名,则自动减少一个分赛区名额,由各分赛区获得名额。上届决赛中获得第四名的分区。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同一所全日制学校(不含外籍子女学校)在校学生,且在校就读时间不少于12个月,高中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运动员除外学校(不包括外国儿童学校)。 初一插班生不得参加)。 运动员转学时间等信息以省学籍管理系统为准。
3. 参赛年龄
(一)高中组
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二)初中组
2008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出生的运动员。
(三)小学组
A组运动员出生时间为2011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
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B组运动员。
4. 登记及报到
(一)申请人数
各运动队每队可设领队1名(必须为校级领队)、教练员2名、工作人员1名。 高中男子组和初中男子组可报名21名运动员,小学男子A组可报名16名运动员,其他组可报名14名运动员。 赛区以实际报名人数为准,报名人员必须包含在报名名单中。
(二)参赛教练员中至少一名须取得下列资格之一:具有中国足协D级及以上(含D级)证书; 参加过教育部组织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骨干教师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拥有江苏省青少年足球校外辅导员初级以上(含初级)证书。
(三)报名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名额未满的,不得追加报名。
(4)报名时必须填写运动员的学号校园足球联赛,比赛时将通过学籍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五)各参赛队须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按规定格式打印),对运动员进行全面体检,确保运动员身体健康,并加盖参赛队公章。参与单位。 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弃权。
5. 注册
(一)日期、地点
各参赛队应按照补充通知要求按时到赛区报到。 报名地点另行通知。
(二)注意事项
1、报到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学生证打印件(照片上加盖学校公章)、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证明、人身意外保险单。 组委会将核实。 材料不齐全或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2、运动队在比赛期间违反竞赛相关纪律规定、社会保障管理规定、体育竞赛资格等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给予通报批评。
3、参赛队伍应按时报名。 未登记的,应当及时说明情况,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4、报名时须携带队旗(3号旗),旗杆由组委会提供。
六、竞赛方式
(一)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采用11人制、5号球; 高中女子组、初中女子组和小学A组采用8人制,1号位。 5球; 小学B组采用8人制,1号位。 4球。 。
(2)参赛队伍以抽签方式分组,第一阶段进行单循环积分争夺; 第二阶段,按照组内先避、同组先避的原则,抽签确定每组前两名球队的排名。
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批准的最新《足球比赛规则》
(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分规定》的实施
(三)比赛时间:11人制高中男子组、初中男子组7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35分钟); 高中女子队、初中女子队8人制比赛6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30分钟); 小学A组8人制比赛50分钟(上半场、下半场各25分钟); 小学B组8人制比赛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 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
(四)小组赛排名的确定方法
1、比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胜利得 3 分,失败得 0 分。 平局时将通过点球决出胜负。 胜一场得2分,输一场得1分。
2、积分多者排名第一。
3、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以下条件排名:
(1)积分相同的队伍进行比赛,积分多的队伍排名靠前;
(2)如仍平局校园足球联赛,则通过抽签决定名次。
(5) 每场比赛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将完整的球员和替补名单提交给第四官员。 11人制比赛可登记11名首发球员和10名替补球员,其中5名可被替换。 8人制比赛可报名8名首发球员和6名替补球员(小学男子A组8名球员),可替换5名球员。 赛前未填写信息的运动员不允许参加比赛,被替换的运动员也不允许重新入场。
(6) 球员吃到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动停赛一场(赛区纪律委员会追加处罚除外)。 小组赛的红黄牌将带入跨轮比赛。
(七)11人制比赛中,每队上场人数不足7人的; 在8人制比赛中,如果某队上场人数少于5人,比赛将暂停,该队将被视为输掉比赛。 如果弃权,则对手以 3:0 获胜。 比赛中若比分超过3:0,以现场比分为准。
(8)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比赛中断,比赛将自动推迟或暂停30分钟,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方可开始或重新开始比赛,除非裁判认为比赛可以进行尽早开始或重新启动。 经过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比赛仍无法恢复。 届时,比赛结果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选择另一个场地,以弥补比赛时间(包括点球)。 若24小时内未能补赛,组委会保留最终决定权。 恢复比赛的具体要求按照以下规则执行:
暂停的比赛恢复时,起始时间从暂停时开始计算;
比赛恢复时,场上球员和替补球员应当与暂停前相同;
不得更换其他替补球员或将其添加到球队名单中;
比赛暂停前和恢复后,换人名额不会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