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体育(教育体育)局、省级体育管理单位:
现将《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竞赛总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体育局
2024 年 1 月 5 日
(本文向社会公开发布)
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比赛总规则
山东省第二十六届运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体育改革发展,服务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选拔,引领青少年体育发展方向,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热情体育事业,促进我省全民健身、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产业全面协调发展,将为建设健康山东和现代体育强省作出新的贡献。
一、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游泳、跳水、公开水域游泳)、篮球(篮球、三人篮球)、排球(排球、沙滩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橄榄球、射箭、射击、击剑、现代五项、铁人三项、自行车(田赛、公路、山地、赛车小轮车、自由式小轮车)、赛艇、皮划艇(静水、回转)、帆船、举重、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跆拳道、空手道、拳击、体操(体操、蹦床)、攀岩、冲浪、滑板、短道速滑、武术(套路、散打)、霹雳舞、高尔夫、马术(三项赛、盛装舞步)、舞步、障碍赛)、棒球和垒球(棒球、垒球)、水球、花样滑冰和冰球。具体活动见附件。
二、比赛日期、地点
将于2026年在临沂市举办。
3. 如何参与
(一)参与单位
济南市、青岛市、淄博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市、泰安市、威海市、日照市、临沂市、德州市、聊城市、滨州市、菏泽市、等组成单位组队参加比赛。
(二)申请与登记
各代表团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填写《第二十六届省运会参赛表》(另行确定),加盖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后报山东省体育局。
预赛和决赛报名于赛前30天截止,具体程序另行通知。运动员报名参加各项目预赛和决赛后,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三)代表团成员
代表团官员(团长、副团长、代表团工作人员)人数将在开幕式后根据各代表团参赛运动员总数确定。
每个代表团可以有一名领导者。运动员人数不足50人的,可报一名副队长;如果运动员人数为51至100人,可报两名副队长;此后每增加50名运动员,可增加一名副队长。每个代表团最多可有5名副团长。
对于代表团总部的工作人员数量篮球比赛竞赛日程,如果运动员人数少于50人,可以申请3名工作人员;如果运动员人数为51至100人,则可以申请5名工作人员;此后,每增加 15 名运动员,即可增加 1 名工作人员。
(四)入住、退房
各代表团官员于开幕前三天报到,闭幕后一天离场。每个代表团应指定一名联络人,其报到和离开时间将分别确定。
各项目运动队在比赛开始前2天报到,比赛结束后1天离场。对于单项项目,根据单项比赛规定,组委会将提前免费开放比赛和训练场地,供运动队进行适应性训练。
本项目技术官员应在比赛开始前3天报到篮球比赛竞赛日程,比赛结束后1天离开。如因赛前准备工作需要提前报名的,须经省体育局批准。
(五)相关费用
从代表团正式报到到会议离开期间,组委会将承担各代表团主要工作人员的住宿和伙食补贴等相关费用。各代表团应按规定缴纳一定数额的伙食费(具体办法另行确定)。其他时间发生的上述费用由各代表团自行承担。
组委会为技术官员提供工作装备,并承担食宿费、差旅费、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四、运动员资格及审查
(一)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应代表山东省参加国家报名(由竞技体育部门确定)。未达到报名年龄的,其监护人应代其签署《国家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同意代表山东省参加全运会;达到国家注册年龄要求后,必须重新签署《国家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
2.经县级以上医疗部门检查身体健康,并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遵守项目总则和各项目的竞赛规程和规则,以及竞赛规则和反兴奋剂规定。
4、2023年至2025年期间,运动员至少参加1次省级锦标赛。
实行积分竞赛的,按照项目具体规定执行。
经省体育局批准参加国内外青少年比赛或训练营且与每年省锦标赛时间冲突的,可视为参加一次省锦标赛。
运动员虽已报名参加年度锦标赛,但未实际参加或无故退出比赛的,将被视为未参加锦标赛。
5、主办方可以选拔参加预赛但未获得决赛资格的20名运动员参加决赛。每场大型活动仅限2人;可以直接参加足球、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橄榄球、棒球等项目。垒球、水球和冰球决赛。
6、经省体育局批准转(交换)外省并符合参加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可代表转地城市参赛。
7、经全运会公安系统与我省警方联合训练,经省体育管理单位审核并报省体育局竞技体育处取得参加省运会资格的运动员获得认证后,可以代表本市参加比赛。
八、因参加国内外比赛或训练营而无法参加省运会预赛的,经省体育局批准,可直接参加决赛,但运动员须正式报名参加预赛。
九、无故不参加指定比赛、训练营的,须经有关省级体育管理单位确认并报省体育局批准,不得参加第二十六届省运会。
10、2024-2025年期间,只有至少通过一次赛前文化测试,且2026年也通过赛前文化测试的,才能参加第26届预赛(资格赛、积分赛) 2026年省运会。
十一、2023年至2026年,在省级以上比赛中受到纪律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影响的运动员,不得参加第二十六届省运会。
十二、因兴奋剂违规行为被停赛或处于停赛期间的运动员及其教练员、后勤人员,不得参加第二十六届省运会。
(二)资格审查:
1、省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并接受各参赛单位的监督。
2、省体育局受理运动员资格问题报告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相关项目预赛(资格赛、积分赛)结束后20天内,逾期不再受理。
举报人(单位)应当以所在市体育部门的名义向省级体育管理单位提交详细的举报证明材料。省体育管理单位对举报进行调查后,将以书面形式回复记者,并将结果报省体育局备案。
如发现举报不实,举报单位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及相关费用。举报人(单位)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省体育局投诉,省体育局的处理意见为最终决定。
3、运动员在资格赛中被发现有违规行为的,取消其单人项目资格和比赛成绩;对于两人及两人以上的项目,整个队伍的资格和比赛成绩将被取消。此外,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运动员(队)被取消比赛资格并被取消比赛资格的,已完成比赛的成绩不改变,取消的名次按顺序补齐。
五、运动员组划分及报名规则
(一)运动员根据身份证年龄确定参赛组别,不得参加晋级或降级组别。
(二)各市应按照省体育局有关规定,为本地学生运动员报名参加第二十六届省运会。 (具体措施另行确定)
(三)某些特殊情况下注册单位的认定:
1、已报名参加第25届省运会的运动员,其原报名单位享有优先报名权。
2、运动员参加2023年省锦标赛时学籍与参赛代表单位一致的,代表单位拥有优先报名权。
3、学龄前运动员,首次参加省级锦标赛的代表单位拥有该运动员的优先报名权。
4、山东省实验体育中学、鲁能足校、乒乓球学校运动员报名单位按转学前学籍所在地确定;对于转学前非山东省学生的运动员,首次参加省锦标赛的代表单位有优先报名权。
六、运动员引进规定
2023年12月31日(含)之前户籍和学籍不在山东的运动员,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省级体育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运动员引进工作。围绕切实增强全省全运会夺金能力,按照“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原则,由省体育项目管理单位牵头组建一个专家组。对拟引进的运动员进行综合评估。运动员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竞技体育部主管主任审核批准。
(二)引进运动员须在2030年之前代表山东省全国报名。未达到报名年龄的,其监护人应代其签署《国家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同意代表山东省参加全运会;达到国家注册年龄要求后,必须重新签署《国家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
(三)运动员引进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含)。省级体育管理单位应当于2026年1月31日前对拟引进运动员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报省体育局备案。
(四)引进运动员2026年文化考试合格后,可参加省运会预赛(资格赛和积分赛)。
七、运动员交换规定
(一)允许各城市运动员进行省内交流,并代表引进城市至少参加一次省级年度锦标赛。
(2)输入城市的每个项目(小项目)只能与一个输出城市互通;单个项目(或小组)不允许超过2人(含2人)进行交流。主办方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足球、篮球(不含三人篮球)、排球(不含沙滩排球)、手球、橄榄球、棒垒球、水球、冰球每组只能与一个城市进行比赛,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双方代表团交换运动员的个人项目成绩各占50%。团体球项目不实行双倍计分,仅记录输入城市代表团的成绩;如果超过2人(含2人)与主办国进行单项(或小组)交流,则仅计入主办代表团的成绩。
(四)双方体育主管部门应签署《山东省运动员交流协议》,并于2025年12月31日前报省级体育管理单位审核,逾期不再受理申请。省体育项目管理单位于2026年1月31日前公布交换名单,并将结果报省体育局备案。
八、运动员变更比赛项目的规定
(一)运动员(除引进和交流运动员外)在本周期内允许变更比赛项目一次。运动员首次参加省锦标赛的项目为初始项目。
(二)省级体育管理单位负责运动员变更运动项目的审核,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含)。
(三)变更比赛项目后,运动员应参加至少一项新项目的省级锦标赛,或代表山东省参加该项目的国内外青少年比赛。
九、竞赛方式
(一)各项目竞赛规则由省体育局审核并公布。
(二)比赛按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各国单项体育协会批准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省级体育项目管理单位可根据青年后备人才培养选拔的需要,完善竞赛方式。预赛和决赛的比赛方式应当一致。
(三)决赛中,除部分项目按规则比赛名次可以打平外,其他项目均应单独排名,不得打平。
(四)各项目决赛资格通过预赛(资格赛和积分赛)确定。预赛(资格赛、积分赛)可以进行一场(场、站)或多场(场、站)比赛。具体办法由省级体育管理单位另行制定。
(五)开幕式后举行的决赛项目共14个大项,比赛应在10-12天内完成。除田径、游泳、射击、射箭、举重、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赛艇、皮划艇外,主办国还可确定2个附加项目。
(六)预赛报名大项(子类别)不足6个的,取消比赛;如果赛前技术会议确认的人数(队)少于4人,比赛将被取消。决赛前最终报名及技术会议确认人数不足8人(队)的篮球比赛竞赛日程,减少1名;少于3人(队)的,不予参赛,按初赛成绩追加奖牌和积分。若无故未能报名或参加决赛,您的初赛成绩将被取消,名次将被补足。
(七)预赛技术官员(包括技术代表、仲裁员、裁判员等)由省级体育管理单位选定。决赛技术官员由省体育管理单位推荐,报省体育局批准。受过党纪、政治纪律或者刑事处罚的,不得传唤。
(八)运动员、教练员参赛着装应符合各项目竞赛规则、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开闭幕式期间各代表团着装统一。
(九)集体球类项目前8名(三人篮球前12名)进入决赛;田径项目前16名和田赛项目前12名晋级决赛;游泳项目前16名进入决赛;其他对抗赛和个人赛各单项和团体赛前12名进入决赛。
10. 竞赛规则和反兴奋剂
比赛纪律和反兴奋剂教育、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山东省体育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比赛结果公布
每日比赛结果将根据比赛日程公布。
十二、各项目的录取名次、评分及奖励办法、体育道德作风奖评选办法另行制定。
13. 投诉、纪律和处罚
(一)比赛过程中,如对赛事组织、裁判判罚、比赛风格、纪律等有异议,可以按照比赛规则、规程的相关规定提出申诉。并提交本次赛事竞赛委员会决定。逾期申诉将不予受理。
(二)比赛期间出现作弊、冒充、停赛、罢工、在场上闹事、打架、未经批准弃权等违反比赛规则的行为(包括各代表队工作人员和官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规定。管理条例规定处罚。
14、代表团旗
每个代表团必须自带,有自己的颜色和规格2×3米。代表团旗除规则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含有其他符号。
十五、本次比赛总规则由山东省体育局负责解释。